簡論供應鏈金融模式及其風險管理研究
2015年04月23日資源
摘 要:供應鏈金融在模式設計中強調預付賬款、存貨、應收賬款等動產擔保物權的重要性,降低了中小企業客戶準入門檻。然而,由于參與主體眾多、融資模式靈活、契約設計復雜,其運作也存在一些特定風險。管理供應鏈金融風險,要關注核心企業作為風險決定變量的特異性,以專業技能、違約賠償實力及合作意愿為指標強化物流企業準入管理,對作為授信支持性資產的動產擔保物權進行認可管理。同時要設置集中操作平臺以保障操作的規范性和產品的標準化。
關鍵詞:供應鏈金融;中小企業融資;信用風險;風險管理
隨著我國銀行業改革和金融創新的深入,銀行間競爭不斷加劇,各商業銀行紛紛加快金融產品的研發,以新型授信技術和客戶關系管理模式爭奪中小企業市場份額。一些銀行借助客戶供應鏈中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運行特點,突破傳統信貸思路,創造性地推出了供應鏈金融模式,并率先向大型企業上下游的中小企業客戶群進行推廣。該模式突破了傳統信貸業務的評級授信、抵質押擔保、審批流程等方面的限制,客戶準入門檻比較符合中小企業的特點,方案設計靈活,適用范圍較廣,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由于供應鏈金融參與主體眾多、融資模式靈活、契約設計復雜,商業銀行在推廣供應鏈金融過程中,需要對供應鏈金融的特定風險進行管理,以增強供應鏈金融的適應能力。
一、供應鏈金融的涵義與主體
供應鏈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商業銀行授信業務的一個專業領域(銀行層面),也是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一種新型渠道(企業層面)。從商業銀行視角看,供應鏈金融可以理解為商業銀行為滿足企業供應鏈管理需要而創新發展的金融產品,其目的是為了實現供應鏈中核心企業、上下游企業、第三方物流企業及銀行等各參與主體的合作共贏。根據深圳發展銀行副行長胡躍飛提出的概念,供應鏈金融是指在對供應鏈內部的交易結構進行分析的基礎上,運用商品貿易融資的自償性信貸模型,并引入核心企業、物流監管公司、資金流導引工具等新的風險控制變量,對供應鏈的不同節點提供封閉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結算、理財等綜合金融服務。
(一)供應鏈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
1.供應鏈金融的服務對象主要是供應鏈中核心企業上下游的中小企業。在中小企業準入標準上,不再孤立地評估單個企業的財務狀況和信用風險,而是側重于考察中小企業在整個供應鏈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與核心企業的交易記錄,將購銷行為引人中小企業融資,為其增強信用等級,并將資金有效注入相對處于弱勢的中小企業,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2.在供應鏈內部封閉授信。融資嚴格限定于中小企業與核心企業之間的購銷貿易,禁止資金的挪用;利用供應鏈購銷中產生的動產或權利作為擔保,主要基于商品交易中的預付賬款、存貨、應收賬款等資產進行融資,與傳統的固定資產抵押貸款形成鮮明對比。
3.強調授信還款來源的自償性,將核心企業的信用能力延伸到供應鏈上下游中小企業,并把銷售收入直接用于償還授信。另外,供應鏈金融還引入了物流企業的合作,起到貨押監管的作用。
(二)供應鏈金融的參與主體
供應鏈金融的參與主體主要有金融機構、中小企業、物流企業以及在供應鏈中占優勢地位的核心企業。
金融機構在供應鏈金融中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通過與物流企業、核心企業合作,在供應鏈的各個環節,根據預付賬款、存貨、應收賬款等動產進行“量體裁衣”,設計相應的供應鏈金融模式。金融機構提供供應鏈金融服務的模式,決定了供應鏈金融業務的融資成本和融資期限。
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受經營周期的影響,預付賬款、存貨、應收賬款等流動資產占用大量的資金。而在供應鏈金融模式中,可以通過貨權質押、應收賬款轉讓等方式從銀行取得融資,把企業資產盤活,將有限的資金用于業務擴張,從而減少資金占用,提高了資金利用效率。
物流企業是供應鏈金融的主要協調者,一方面為中小企業提供物流、倉儲服務,另一方面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貨押監管服務,搭建銀企間合作的橋梁。對于參與供應鏈金融的物流企業而言,供應鏈金融為其開辟了新的增值業務,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為物流企業業務的規范與擴大帶來更多的機遇。
核心企業是在供應鏈中規模較大、實力較強,能夠對整個供應鏈的物流和資金流產生較大影響的企業。供應鏈作為一個有機整體,中小企業的融資瓶頸會給核心企業造成供應或經銷渠道的不穩定。核心企業依靠自身優勢地位和良好信用,通過擔保、回購和承諾等方式幫助上下游中小企業進行融資,維持供應鏈穩定性,有利于自身發展壯大。
二、供應鏈金融的基本模式
在供應鏈中,中小企業的現金流缺口主要產生于預付賬款、存貨、以及應收賬款等節點,這些節點在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周期內占據了較大比例。為了提高整個供應鏈的資金效率,結合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的周期特點,供應鏈金融基本模式主要有:基于預付賬款的保兌倉融資模式、基于存貨的融通倉融資模式以及基于應收賬款的融資模式。
(一)保兌倉融資模式
在采購階段,供應鏈下游的中小企業往往需要向上游核心企業預付賬款,才能獲得持續經營所需的產成品、原材料等。對于缺乏流動資金的中小企業,可以通過保兌倉融資模式獲得銀行的授信支持,用于向核心企業支付預付賬款。所謂保兌倉,是以核心企業承諾回購為前提,以核心企業在銀行指定倉庫的既定倉單為質押,以控制中小企業向核心企業購買的有關商品的提貨權為手段,由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的授信業務。該模式下的授信產品主要是銀行承兌匯票,主要通過銀行(金融機構)、中小企業(經銷商)、核心企業(生產商)和物流企業(貨押監管)四方簽署合作協議而實施。…經銷商根據與生產商簽訂的購銷合同向銀行交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專項用于生產商貨款的支付保證和到期支付;物流企業提供保證擔保,經銷商以貨物向物流企業進行反擔保。物流企業根據掌控貨物的庫存情況和銷售情況按比例決定承保金額,并收取監管費用;銀行根據經銷商存入的保證金簽發相應額度的提貨通知單,物流企業憑銀行簽發的提貨通知單向經銷商發貨,經銷商銷貨后向銀行續存保證金,銀行再簽發提貨通知單,物流企業再憑銀行簽發的提貨通知單向經銷商發貨,如此循環操作,直至保證金賬戶余額達到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票據到期,銀行保證兌付。保兌倉融資模式如圖1所示。
保兌倉融資模式實現了經銷商的杠桿采購和生產商的批量銷售,經銷商通過保兌倉業務獲得的是分批支付貨款并分批提貨的權利,避免一次性支付全額貨款,從而為供應鏈節點上的中小企業提供了融資便利,有效緩解了全額購貨造成的流動資金壓力。生產商以自身的資信或實力為下游經銷商提供回購承諾,進一步穩定和擴大了下游銷售。從商業銀行的角度,以供應鏈上游核心企業承諾回購為前提條件,由其為中小企業融資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以銀行指定倉庫的既定倉單為質押,同時開出的銀行承兌匯票由物流企業提供授信擔保,從而大大降低了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授信風險。
(二)融通倉融資模式
當供應鏈上的中小企業處于支付現金至賣出存貨的生產經營周期時,可以采用融通倉融資模式。融通倉是中小企業以銀行認可的存貨等動產作為質押物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的行為。然而不同于簡單動產質押,融通倉是指在動產質押中引進物流企業,將中小企業采購的原材料或產成品等質押標的存人物流企業開設的融通倉,由物流企業提供質物保管、價值評估、信用擔保、去向監督等服務,由銀行根據動產穩定性、評估價值、交易對象、供應鏈狀況等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的授信業務。融通倉的還款來源是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或質押產品銷售中產生的分階段還款。必要時,銀行還會與中小企業的上游核心企業簽訂質物回購協議,降低融通倉授信業務的風險。融通倉融資模式如圖2所示。
融通倉融資模式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以流動商品倉儲為基礎,利用第三方物流企業作為聯結中小企業與金融機構的綜合性服務平臺,開辟了中小企業融資的新渠道。通過融通倉融資模式,使針對中小企業的動產質押貸款業務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強。融通倉憑借良好的倉儲、物流和評估條件,協助中小企業以存放于融通倉的動產為質押獲得融資支持。此外,融通倉還幫助作為質押權人的銀行解決了質物估價、監管和拍賣等難題。總之,通過融通倉模式中小企業可以將以前銀行不太愿意接受的動產轉變為其愿意接受的動產質押標的,從而構建起了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資金融通的新橋梁。
(三)應收賬款融資模式
這種模式主要針對商品銷售階段,由于絕大多數正常經營的中小企業都具有未到期的應收賬款,這一模式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具體而言,應收賬款融資模式是指以中小企業對供應鏈下游核心企業的應收賬款憑證為標的物(質押或轉讓),由商業銀行向處于供應鏈上游的中小企業提供的,期限不超過應收賬款賬齡的短期授信業務。在應收賬款融資中,主要有中小企業(債權企業)、核心企業(債務企業)和銀行等主體,如果是應收賬款質押,銀行第一還款來源是處于供應鏈上游中小企業的銷售收入,第二還款來源是供應鏈下游核心企業給付的應收賬款。如果是應收賬款轉讓(有追索權明保理),則第一還款來源是供應鏈下游核心企業直接支付給銀行的應收賬款,第二還款來源是處于供應鏈上游中小企業的銷售收入。應收賬款融資也可以引入物流企業提供第三方保證擔保。應收賬款融資模式如圖3所示。
在應收賬款質押中,銀行通常將中小企業視為借款人,將核心企業視為擔保人核定授信額度;而應收賬款轉讓(有追索權明保理)通常將核心企業視為借款人,將中小企業視為擔保人。因此,在應收賬款融資中,核心企業的還款能力、交易風險以及整個供應鏈的運作狀況得到銀行更多地關注,避免了只針對中小企業本身進行風險評估,借助核心企業較強的實力和良好的信用,使銀行的授信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三、供應鏈金融的特定風險
供應鏈金融雖然在結構上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和可行性,但是由于供應鏈金融參與主體較多、融資模式靈活、契約設計復雜,其運作也存在一定風險。
1.核心企業道德風險。核心企業因規模較大、實力較強,在供應鏈金融中是決定風險的特異性變量。通常核心企業與供應鏈中的中小企業互利互惠,可以將中小企業的邊際信譽提高到與核心企業同等的水平。但是,如果核心企業出現道德風險,利用其談判中的優勢地位,在交貨、價格、賬期等貿易條件上對上下游中小企業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為,以實現短期效益最大化,則會導致供應鏈上中小企業的資金緊張,迫使中小企業向銀行融資以維持其基本運作。一旦中小企業獲得銀行融資,供應鏈資金緊張狀況得以緩解。核心企業可能進一步擠占中小企業資金。如果由此積累的債務負擔超出中小企業的承債極限,核心企業就會由控制風險的變量轉變為供應鏈系統性風險的“震源”,使得供應鏈出現不穩定,帶來相應風險。
2.物流企業瀆職風險。在供應鏈金融中,物流企業是鏈接金融機構、中小企業和核心企業多方參與主體的紐帶。訂單形式的需求信息、貨物形式的監管標的、擔保形式的金融服務等都通過物流企業在供應鏈上層層傳遞。一般而言,物流企業的引入有助于供應鏈金融的風險控制。但是,在物流企業準入不嚴的情況下,供應鏈金融的貨押監管變量可能轉化為一個新的風險隱患。比如出現監管方瀆職、與中小企業的合謀詐騙或與核心企業發生糾紛等等,則必然影響供應鏈金融的有序循環,使供應鏈金融的風險管理得不到無縫銜接,嚴重時將使整個供應鏈金融中斷或者崩潰。
3.中小企業物權擔保風險。供應鏈金融作為針對中小企業的授信類產品,其最大特點是強調授信的自償性,通過對物流、資金流、控制技術的結構化運用,規避了因中小企業資信、實力不足所蘊涵的信用風險。鑒于此,供應鏈金融弱化了主體評價的權重,對受信主體的資質要求門檻較低;而強化債項評價的權重,對預付賬款、存貨、應收賬款等廣義的動產擔保物權更為重視。預付賬款、存貨、應收賬款等廣義的動產擔保物權,作為供應鏈金融業務的授信支持性資產,是重要的直接或間接還款來源。如果對中小企業此類廣義的動產擔保物權選擇不慎,供應鏈金融將面臨較高的信用風險。
4.供應鏈金融的操作風險。在供應鏈金融中,銀行需要根據供應鏈的具體信息來量身定做金融服務,設計多元化的契約,以協調各參與主體之間在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這其中業務操作的規范性、合法性和嚴密性是供應鏈金融風險控制的重要保障。而供應鏈金融參與主體較多,每個主體都是獨立經營的經濟實體,當供應鏈結構日趨復雜、規模日益擴大時,供應鏈上發生錯誤信息傳遞的機會也隨之增多。在銀行擴大供應鏈金融服務范圍,提供更加靈活金融產品的形勢下,如果對于貸前、貸中和貸后的契約設計不完善或有問題,供應鏈金融操作過程、人員、信息或外部事件不能得到準確有效地管理和配置,將可能引發操作風險,進而影響供應鏈金融中銀行債權的有效實現。
四、供應鏈金融的風險管理
供應鏈金融作為一種針對中小企業的結構性金融創新,在運作模式上具有參與主體多元化、資金流動封閉化、強調動產擔保物權等一系列特征。從風險管理的角度看,供應鏈金融比傳統的流動資金貸款業務需要更為復雜的技術手段。
1.供應鏈核心企業的選擇管理。供應鏈金融的風險管理首先是供應鏈中核心企業的選擇問題。“為了防范核心企業道德風險,銀行應設定核心企業的選擇標準。(1)考慮核心企業的經營實力。如股權結構、主營業務、投資收益、稅收政策、已有授信、或
有負債、信用記錄、行業地位、市場份額、發展前景等因素,按照往年采購成本或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對核心企業設定供應鏈金融授信限額。(2)考察核心企業對上下游客戶的管理能力。如核心企業對供應商經銷商是否有準入和退出管理;對供應商,經銷商是否提供排他性優惠政策,比如排產優先、訂單保障、銷售返點、價差補償、營銷支持等等;對供應商,經銷商是否有激勵和約束機制。(3)考察核心企業對銀行的協助能力。即核心企業能否借助其客戶關系管理能力協助銀行加大供應鏈金融的違約成本。
2.物流企業的準入管理。在供應鏈金融風險管理中,物流企業的專業技能、違約賠償實力以及合作意愿三項是起著決定作用的關鍵指標。其中,專業技能和違約賠償實力兩項指標分別關系到供應鏈金融的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可以進一步細化這兩項指標,采用打分法形式對物流企業進行評級和分類。對于合作意愿指標,除了考慮物流企業與銀行合作的積極性,還應考慮物流企業具體業務操作的及時性,以及物流企業在出現風險時承擔相應責任的積極性。根據上述三項指標篩選的物流企業應能在鏈接供應鏈有序運轉的同時,協助銀行實現對質押貨物的有效監管;在出現風險時發揮現場預警作用,將質押貨物及時變現,最大程度地降低銀行供應鏈金融違約損失率。
3.中小企業擔保物權的認可管理。在供應鏈金融中,中小企業的預付賬款、存貨、應收賬款,作為授信的支持性資產,是較為典型的三類廣義動產擔保物權。銀行在選擇適合的動產擔保物權時,要根據不同種類,設定相應的認可標準。對于應收賬款,需要具備如下特征:(1)可轉讓性,即應收賬款債權依法可以轉讓;(2)特定性,即應收賬款的有關要素,包括額度、賬期、付款方式、應收方單位名稱與地址、形成應收賬款的基礎合同、基礎合同的履行狀況等必須明確、具體或可預期;(3)時效性,即應收賬款債權沒有超出訴訟時效或取得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4)應收賬款提供者的適格,通常要求應收賬款提供者具備法律規定的保證人資格。對于存貨,應滿足如下要求:(1)權屬清晰,即用于抵質押的商品必須權屬清晰;(2)價格穩定,即作為抵質押物的商品價格不宜波動劇烈;(3)流動性強,即抵質押物易于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進行轉讓;(4)性質穩定,即謹慎接收易燃、易爆、易揮發、易滲漏、易霉變、易氧化等可能導致抵質押物價值減損的貨物。對于預付賬款,即取得未來貨權的融資,除了應考慮上述存貨的選擇要求外,還應考慮供應鏈金融的具體模式、上游核心企業的擔保資格等因素。
4.供應鏈金融的操作管理。在國內銀行當前技術手段和管理結構背景下,商業銀行應在地區或城市分行層次設置供應鏈金融的集中操作平臺,以統一對不同客戶服務的界面,保證操作的規范性,促進產品的標準化。雖然在個性化服務方面可能難以完全顧及,但是分行層次的集中操作,可以避免支行的重復勞動,取得操作的規模經濟,有利于及時、準確執行新的操作政策,避免政策傳導的時滯和疏漏。同時,由于貸后操作環節在供應鏈金融風險管理中至關重要,實施集中操作的商業銀行要明確界定分支行間的貸后管理責任,為支行貸后管理的信息登記與咨詢提供便利渠道,以便跟蹤保兌倉融資模式下的到貨情況、融通倉融資模式下的贖貨情況、應收賬款融資模式下的貨款回籠情況,及時比對操作平臺提供的信息和貸后管理獲取的信息,發現受信企業經營活動異常的蛛絲馬跡,對抵質押物采取保全措施,提高受信企業的違約成本,實現供應鏈金融項下銀行債權。